◤文.圖/看見台灣基金會編輯群
了漁業資源永續利用,我國積極參與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,如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(WCPFC)、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(NPFC)等,遵循漁獲配額規範進行黑鮪魚、秋刀魚等捕撈,落實漁船卸魚申報;並公告禁捕鯨鯊、鬼蝠魟等保育類物種,禁止鯊魚漁獲「割鰭棄身」等漁業行為。
遠洋漁業屬勞力密集且具高度風險的工作,聘雇外籍船員為經營常態,農業部漁業署近年推動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,輔導裝設船舶攝錄影系統、加強權宜船(Convenient flag ships)管理,落實勞動人權。
沿近海漁業也透過針對拖網、刺網漁船及鯖鰺魚類等劃定禁漁區,規範鎖管、鰻苗、抱卵母蟹等禁漁期,並舉辦魚苗生態放流活動,豐富海洋資源,以利海洋資源永續利用。
台灣並開發紅蟳、黑喉、鬼頭刀、土魠魚、赤鯥等水產魚蟹人工繁養殖技術;改善養殖區供、排水系統及道路基礎建設,輔導發展室內型養殖漁業,結合太陽光電「漁電共生」,強化養殖漁業因應極端氣候的韌性,以利漁業永續經營。
透過太陽能產業的發展,在嘉義、台南、高雄等都可以見到漁電共生的案例,導入相關智慧科技,並發展減碳策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