◤文/看見台灣基金會編輯群
正櫻蝦(學名:Sergia lucens),台灣俗稱櫻花蝦,台語則稱作「花殼仔」,因其通體半透明紅色,猶如海中飄落的櫻花花瓣,素有「海洋櫻花」美譽。正櫻蝦體長約4公分,全身布滿約160個發光器,因而得名「發光櫻蝦」。台灣的櫻花蝦主要產自屏東東港,占全台產量的7成。東港櫻花蝦年產量800至1,200公噸,產值超過5億元,與黑鮪魚、油魚子並列「東港三寶」。
櫻花蝦這種小型甲殼類動物主要棲息於水深200至300公尺的海域,以浮游生物為食,富含蛋白質、鈣和磷等營養素,每100克鈣含量為牛奶的28倍,為營養價值極高的海鮮。捕撈季節為每年11月至次年5月,漁民會在夜間以燈光吸引蝦群,捕撈後立即加工製成蝦乾,以保留其鮮甜與營養價值。除了屏東,宜蘭也占部分產量,主要於蘇澳、龜山島一帶。
跨越文化界限的美味代表
早期櫻花蝦被認為僅分布於日本駿河灣,直到1980年代,日本漁業界在屏東東港發現同種蝦群後,開始大量進口台灣的櫻花蝦。如今,台灣約9成的正櫻蝦出口至日本,且評價極高。櫻花蝦因其濃郁的鮮味與細緻的口感,被廣泛應用於台灣與日本料理中。在東港,櫻花蝦成為庶民小吃的食材,如櫻花蝦米糕、櫻花蝦炒飯、櫻花蝦炒高麗菜等。在日本,它更是高檔天婦羅的常見元素。
為保護櫻花蝦資源永續,漁業署規定東港每年11月至隔年5月,宜蘭每年2月至8月為捕撈期,且皆有限制捕撈船隻與漁獲量。東港漁民自律嚴格,執行休漁制度和捕撈上限,並在高比例青頭蝦時主動停捕,成立產銷班推行公開拍賣和嚴格罰則,成為永續漁業典範。宜蘭則設有約一個半月的休漁期,限制捕撈海域及船數,保障產卵期蝦群。整體結合政府規範與漁民自律,確保櫻花蝦資源不被過度捕撈,讓櫻花蝦能持續繁衍,成為台灣漁業遵循SDGs永續發展目標的典範。
